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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开展打击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立案3宗整改10家次

打击违法行为 守护“嗦粉”安全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走进湿米粉类食品生产厂家、市场档口、超市、餐饮店等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通讯员供图
  

  珠江商报讯 记者邓海霞 通讯员王雯报道:记者8月7日获悉,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自7月以来组织各镇街市场监管所,深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环节,开展打击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防范高温湿热天气下,河粉、米粉等湿米粉类食品可能存在的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引起米酵菌酸毒素中毒风险。

  本次行动围绕辖区内生产厂家、市场档口、超市、餐饮店等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湿米粉类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是否干净卫生、湿米粉类食品包装标签是否清晰完整,有无破损、生产日期是否如实标注,是否按要求储存湿米粉、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存在经营或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类食品等情况,守护市民“嗦粉”安全。

  行动开展以来,顺德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053人次,检查湿米粉类食品生产企业14家次、农贸市场98家次、湿米粉销售单位141家次、使用湿米粉类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270家次,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者责令整改10家次,针对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等违法行为立案3宗。另外,对湿米粉类食品组织食品安全抽检,近期共完成湿米粉类食品抽检24批次(生产环节7批次、销售环节14批次、餐饮环节3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风险排查,严格生产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防控,防范米酵菌酸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而在经营流通环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者,特别是湿米粉类食品批发商是否持有效许可证经营,许可项目是否与实际经营相一致等,同时重点检查湿米粉类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配备具有冷藏功能的设备设施进行销售,以及检查湿米粉类食品是否为预包装食品,是否完好封口并标签标识清晰等事项。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和经营粉面类的小餐饮等湿米粉类食品用量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落实按需采购的要求,采购湿米粉类食品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确保其采购的食品质量合格、来源可溯等,并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宣传,大力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及水平,全方位、立体化守护广大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顺德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湿粉统一查”等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湿米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米酵菌酸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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