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赖珊桦报道:10月26日,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杏坛召开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现场解读建筑垃圾处置(综合利用)相关条例及处罚办法,明确管理事项及相关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近年来,随着顺德区村级工业园改造、佛山地铁11号线启动、综合管廊项目建设等项目开展,建筑垃圾在我区城市垃圾中占比增大,如何加强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已成为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顺德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审核,明确各类施工工地或因工程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由已取得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资质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并开展打开围挡视觉“夜鹰”行动,严查偷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确保施工及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不断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已审核105个建筑垃圾排放场、40家建筑垃圾消纳场及7个综合利用场,申请量和审批量均位居全市前列。
现场,顺德区城管执法局市容管理科科长徐海珊向与会协会、企业解读了近期建筑垃圾管理事项及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建筑垃圾相关概念,解读排放、运输及受纳全链条指南,介绍综合利用的前置流程及现场指南。随后,顺德区城管执法大队队长贺军向参会人员宣讲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钟义强调各单位、企业必须依法消纳、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建章立制。未审批综合利用企业需做到申请证件真实、安全设施完备、扬尘设施到位、场地选择合规;已取得审批综合利用许可的企业将纳入三级联动监管和诚信管理,自觉做好精细规范生产、严禁外泄垃圾。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级调研员曹翌晨指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是系统性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压实责任,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全流程监管常态化,对需进行建筑垃圾排放、受纳行为的工程及企业做好监管,加强巡查。协会及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对土壤及城市环境的危害,增强守法意识,切勿因贪图眼前利益而忽视法律后果,违者将面临高额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追究。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以水兴城办、区代建项目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各建筑垃圾相关协会和企业负责人等约260人参会。
会后,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行业)人员前往佛山市事事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参观学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优秀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