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是鲜活的价值观、有形的正能量。据悉,2023年顺德区劳动模范、先进劳动者和先进集体为首次开展评选,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实施,区劳动竞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
此次评选的表彰对象,为2018年以来在顺德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及先进集体。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或大城工匠等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劳动模范、先进劳动者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的公示时间将持续至4月1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顺德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