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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案提起公诉

依法防范物种入侵

  新华社广州4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对非法引进巴西红耳龟的被告人易某提起公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

  人类活动对物种迁移的影响使得部分生物突破原有的物理隔绝,一些缺乏天敌、繁殖力强的外来物种会逐渐破坏侵入领地的生态平衡,外来物种一旦形成优势种群将严重影响国家生物安全。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2022年10月21日,被告人易某驾驶粤澳两地牌照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珠海,海关关员在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从天窗和遮阳板夹缝处及扶手箱改装的暗格内发现大量活体龟类动物,经初步清点共有2017只。经拱北海关技术检测,涉案活体龟类动物中有2015只为巴西红耳龟,而巴西红耳龟已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名单内并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易某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移送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易某非法引进活体龟,数量巨大,一旦引进具有不可控性,扩散风险很高。”案件承办检察官万媛媛介绍,“综合数量、价值等因素,我们认为,易某的非法引进外来物种行为已经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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