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直至3月底,顺德城建、消防等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如发现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进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并充电的情况,将责令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停止使用违规充电场所并拆除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有关政策解释,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的,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以避免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影响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无条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各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对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向有关电动自行车使用人耐心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整改情况及时告知全体业主。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则上,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地方改建或增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以疏导安置为主要方式帮助有需要的业主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和充电难的实际问题。
业主委员会也要以守护业主生命安全为底线和共识,不做局外人,应充分发挥好监督管理的职责,提醒督促并积极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例如应对小区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如本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的,业主委员会要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和制定整改方案,齐心协力解决好这一涉及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组织制定小区防火安全公约或补充完善小区管理规约的有关内容,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