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杜达雄 通讯员何海萍摄影报道: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化解交通安全风险,连日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部门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向路面和交通元素复杂、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向超员超载、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11月15日,顺德交警查获一辆涉嫌“套牌”的“流动加油车”。经核实,该车辆不仅套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还没有办理危险品运输证和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针对以上行为,交警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同时驾驶员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也已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当天晚高峰,顺德交警在容桂昌宝西路执勤,其间发现一辆迎面驶来的白色小汽车看到交警后突然变道。交警意识到这辆车有蹊跷,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不但没有靠边停车,反而加速驶离企图逃避检查。执勤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并成功在容桂昌宝西路与碧桂路交界路口将该汽车截停。正当民警核实车辆具体信息时,突然闻到一股浓浓的汽油味。经查,该车后车厢内的不锈钢桶内存约40升汽油,此外,后排还有加油机、加油枪、计价器等设备,堪称一个小型非法“流动加油站”。
经调查,该车车辆类型与登记不相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据驾驶员钟某交代,其见碧桂路一带车流量较大,以为找到了商机,于是私自装上了储存汽油的不锈钢桶,购置了加油设备,将小车改装成一个隐藏的小型“流动加油站”,每天行驶在道路上,为贪图便宜的车辆加油。为了不被交警查获,钟某还特地找来一副车牌挂在车上。
经核实,该车不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而且没有办理危险品运输证和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运载的汽油也未能提供发票。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暂扣非法改装贩卖私油的车辆,对驾驶员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这一违法行为予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收缴号牌。同时,对于其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已交由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这类非法经营的“流动加油车”,无防雷防静电措施、无消防器材、无安全隔离。非法经营者将油罐装在车厢里储藏,这些存油处空间封闭,一旦油气混合比达到临界状态,极易发生爆炸。如果“黑加油车”行驶在路上,遇到火星、静电等,也极易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