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A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凤语潮鸣苑一期的批前公示

顺规公〔2022〕14258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顺昊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凤语潮鸣苑一期

  项目位置:大良新城路以东、逢沙河以南地块

  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项目基本情况:凤语潮鸣苑一期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53306.46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145296.1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4026.33平方米,基底面积3778.46平方米,建筑高度137.25米。因局部内部调整,具体修改如下:

  一、地下室

  1、地下室负一层增加3处电表间;

  2、地下室负一、二层增加6处排风机房、4处进风机房及4处加压送风机房;

  3、地下室负一层扩大1处加压送风机房;

  4、地下室负一层取消高压配电房,调整为电表间;

  5、地下室负一、二层因局部设备用房调整,导致局部车位布局相对应调整;

  6、地下室负一、二层局部边界线调整。

  地下室负一层局部车位布局调整,车位数量由797个调整为803个。地下室负二层局部车位布局调整,车位数由685个调整为679个。调整后地下室总车位数为1482个,机动车总体指标不变。

  二、1、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表中原四期地下室调整至本期地下室,现本期地下室面积由原来55913.47㎡变更为73370.43㎡,变更后本期总建筑面积由原来145296.16㎡变更为162753.12㎡;2、补充地面部分车位的使用类别,不涉及车位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各指标符合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具体情况见附图)。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14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所有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如申请举行听证会,应在公示期间内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提出申请。

  意见收集电话:22831558

  业务咨询电话:22836891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镇街管理所

  媒体公示:征询公众意见牌文字内容在《珠江商报》(2022年11月7 日——2022年11月9 日)进行公示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3日

 
     标题导航
第32届中国新闻奖、第17届长江韬奋奖评选结果揭晓~~~
“新征程·再出发——二十大精神二十讲”全媒体党课第二讲走进佛山新闻中心~~~
~~~
团市委书记徐旭雁到顺德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寄语团员青年善作善成~~~
~~~顺规公〔2022〕14258号
~~~
   第A01版:导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今日顺德
   第A04版:深读
   第A05版:专题
   第A06版:城事
   第A07版:健康周刊
   第A08版:健康周刊
376件作品获中国新闻奖
为青年媒体人送上特别的节日礼物
范长江手迹作品展在四川内江揭幕
拓宽青年视野 助力青年发展
关于凤语潮鸣苑一期的批前公示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