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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 顺德这样干!

  

  为深入推进顺德区教育“四好”工程,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潜力学校迅速成长为新优质学校。缩小教育的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差距,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顺德区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

  至2024年底,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实现集团化办学;至2028年底,100%的教育集团创建为区级或以上优质教育集团,50%以上教育集团创建为市级优质教育集团,10%以上教育集团创建为省级优质教育集团。

  

  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

  “核心校+弱校”办学模式。通过优质学校与相对薄弱学校重组、联盟或托管,引领薄弱学校发展,逐步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缩小校际差距,缩短新优质学校的成长周期。

  “核心校+新校”办学模式。以一所优质学校为龙头,与新建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实行管理、师资、教研、文化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新办学校高起点发展、高水平管理、高质量办学。

  “核心校+同水平学校”办学模式。以生源水平、综合实力相当的学校组建教育集团,选择其中一所相对优势的学校为龙头,通过协同发展,更好地实现有针对性的资源共享、教学研讨、抱团提升。

  “高校+本地校”办学模式。实施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内著名高校资源,引入先进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带动本地学校整体提升。

  “跨区域集群”办学模式。推进跨镇域合作,引入区内镇外知名学校,植入先进的办学理念、管理方式、学校文化、优质师资,带动提升本镇(街道)学校的办学水平。

  “跨学段集群”办学模式。突破学段局限,构建教育“小初高一体化”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以一所高学段优质学校为核心,与若干所低学段学校组成教育集团,建立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的纵向衔接、学校间横向协同的课程实验机制,探索小初高一体化培养机制。

  “跨体制集群”办学模式。打破体制壁垒,探索公、民办学校共同打造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以一所优质窗口学校为核心,和若干所不同体制学校组成教育集团,集团内广泛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利用跨体制高质量教育资源,探索公、民办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健全教育集团运行机制

  “总校+校区”一体化运行机制。将薄弱校合并为总校的一个分校区,与总校同一法定代表,在资产、财务、教师、教学管理等方面一体化运作。

  “总校+分校(成员校)”紧密型运行机制。将薄弱学校作为总校的分校(成员校),保留其独立法人。总校与分校的法定代表为同一人,校长原则上为同一人,由总校派出执行校长到分校主持日常工作,分校原则上采用与总校相关的校名。通过同一校长的管理资源调配,使总校与分校(成员校)在理念、师资、教学等方面实现紧密合作。

  “总校+联盟校”松散型运行机制。拥有较多相同办学特质的学校,在保持各校独立法人资格的前提下,各成员校在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仅通过总校牵头引领,在办学特色、教学教研、德育管理、师资培育等方面抱团发展。

  “总校+帮扶校”结对型运行机制。集团内各校保持独立法人资格,总校可向帮扶校派驻执行校长,也可只采用柔性交流等方式实现优质师资向帮扶校的输出,采用集团教研、共享教学资源、送课到校及提供跟岗学习岗位等方式,实现优质教育理念和资源向薄弱校的输送。

  “高校+本地校”合作型运行机制。引入区域外著名高校品牌,采用由高校、本地校、教育部门等派员共同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模式,依托高校及其附属学校在管理团队、师资培训、课程体系构建、德育理论研究、科研课题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库,快速提升本地新建校或其他类型学校的办学品质和社会口碑。

  

  完善科学评价机制

  将集团化办学纳入全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和对镇(街道)教育工作考核范围。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推动集团建设和发展,促进成员校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建立和完善教师流动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对于“总校+校区”一体化运行机制的集团,教育行政部门应在行政职数方面予以倾斜。探索创新集团化办学教师统筹管理和交流机制,打破集团校内管理层级和校际界限,实行集团内部教师统筹管理,变“学校人”为“集团人”,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采取调任式、柔性交流式、送课支教式等方式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建立集团内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工作室制度,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实现集团成员校师资队伍优化提升。

  ■实施步骤:

  启动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各镇(街道)成立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对属地内集团化办学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形成本镇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审批。

  深化推进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全面推进本镇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按照列入“焕新行动”学校优先、承担较重招生任务学校优先、小规模学校优先的原则有序推进教育集团化组建,最终实现区域内全覆盖。

  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1月-2025年8月)

  在实现集团化办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基础上,完善集团运行机制、管理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从整体上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深化提升阶段(2025年9月-2028年12月)

  在顺德区基础教育集团实现全域覆盖、体制机制较为健全的基础上,推动基础教育高位发展。打造以省级优质教育集团为标杆,以市级优质教育集团为核心,以区级优质教育集团为基础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来源:顺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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